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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 锐意进取 争创一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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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清新县公安局黄桂棠同志先进事迹

 

黄桂棠同志现任清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出生于197010月,1992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三级警督,现分管刑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县武警中队及浸潭、石潭、桃源等派出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黄桂棠同志在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中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严于律已,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出色完成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广大民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黄桂棠同志曾被省公安厅评为200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5年被县公安局嘉奖一次,2006年被市公安局批准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坚持理论学习,保持政治坚定。

      近年来,黄桂棠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一致。同时黄桂棠同志认真学习WTO、市场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储备,优化了知识结构,提高了知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黄桂棠同志自觉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真正做到埋头苦干,恪尽职守,践岗履责。

二、充分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按照组织分工主要分管刑侦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黄桂棠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刑侦主力军作用,深入组织开展“严打”整治、“命案侦破攻坚战”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

1积极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力争实现现行命案破案100%的目标。去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在省厅、市局刑侦业务部门指导下,积极部署,将命案侦破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破获了邓国新故意杀人案、郑树彬故意杀人案、胡明华故意杀人案、江树富、冯剑锋、温小锋、李建安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案、温雪兴抢劫致人死亡案等一批剥夺他人生命的恶性案件,抓获涉嫌命案的犯罪嫌疑人12名,实现了全年命案全破的目标(全年命案发1212。例如:在侦破胡茂兴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中,在案发当时,黄桂棠同志亲自带领刑警大队的民警正在连南侦破另一宗重大绑架勒索案件,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连夜驱车赶回指挥侦破工作,使这宗案件能及时得以侦破,正是由于他对每一宗的命案发生都亲自靠前指挥侦破,使到我县去年的命案得以全破,并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扬。

今年327日早上720分,清新县太和镇发生了一宗特大恶性案件,一名五年级小学生被绑架勒索100万元人民币,当天上午1130时左右,小学生的母亲女士到清新县公安局报了案。接到报案后,黄桂棠同志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组织专案组一方面开展大量的基础调查工作,另一方面兵分两路:一组民警以女士的亲戚的名义到她家里,了解其家里的各种社会关系、联系情况等,并将了解到的情况迅速反馈给专案组的领导指挥部;另一组民警则与先生(小学生的父亲)在一起。在韶关开工厂的先生回到清远后,侦查员让其住在清远市区的一家宾馆里,暂时不要回家,在侦查员的指导下,与绑匪展开周旋。专案组民警从一辆可疑摩托车(粤RL0662)入手,通过进一步的侦查,一名叫许英驱(男,31岁,清新县人)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此人对先生家庭情况比较熟悉,知道先生在韶关开工厂,许英驱曾经做过生意,但都失败,现在是无业游民。就在专案组民警紧锣密鼓地对绑架案开展侦查工作时,330日下午226,清新县公安局110接报:清新县迳口三坑桥下发现一具浮尸!报案人是附近工厂的两名工人,当时他们正在小河里撒网捞鱼,不想却发现了一具浮尸。接到报案后,黄桂棠同志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将尸体打捞上岸,只见死者头部被一只布袋套住,双手和颈部用塑胶带捆绑,还吊了一块大石头。经核实,死者是清新县浸潭镇桃园鱼汕村的江某(男,47岁),323号从家里出来后一直没有回家,26日晚,其儿子到清新县公安局太和派出所报了失踪。经过尸检,死者生前被人殴打过,并且伤得不轻,初步认定这是一宗故意杀人案。黄桂棠同志迅速组织成立了专案组,开展命案侦查工作,组织警力开展调查走访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时,有村民反映了一条极为珍贵的线索!早在2002年,死者与一个叫许英驱的人有过一些经济纠纷。经过进一步艰苦细致的侦查,许英驱等6名犯罪团伙成员逐渐浮出水面。44日下午,黄桂棠同志亲自组织警力开展抓捕统一行动,民警兵分四路,分别在清城区龙塘镇毅力电子厂路口及出租屋、清新县北江人民医院、清新县回兰井塘村等地,一举将许英驱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至此,在黄桂棠同志及专案组民警的辛勤努力下,震惊一时的清新“3·24”杀人抛尸案和“3·27”绑架勒索案成功告破,6名团伙成员全部落入法网。

2、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认真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组织精兵强将,指挥刑侦等各部门深入群众、重点行业、部位进行调查摸排,边摸排边打击。20068月份和9月份,黄桂棠同志指挥刑警大队会同浸潭、石潭、太和、乐园四个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以叶伟刚、成介盛,黄文健、黄志彬,黎金河、黎文锋、黄和清等人为首的4个涉恶团伙,共抓获团伙成员26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3宗。有力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出了警威,打出了实效。

3、深入开展“粤鹰2严打整治行动,全力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在“粤鹰2行动期间,我县立刑事案件865宗、破296宗,破案率为34%,抓获网上逃犯30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4个,打掉“两抢一盗”团伙11个。

三、清正廉洁,树好形象。

在廉洁自律方面,黄桂棠同志能够做到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一是努力学习政治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更坚定了信心。同时,黄桂棠同志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为胜任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结合《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看人情面子办“关系案”、不依个人好坏办“感情案”、不畏上级压力办“权力案”,明白对邪恶的放纵就是对正义的亵渎;对犯罪分子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残忍。自觉搞好廉洁自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的法规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做到为警清廉,坚决杜绝办案中的吃拿卡要现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满腔热情地加以解决,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经常用“三个代表”的要求,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用高尚的情操同低级趣味作斗争,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三是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在工作中,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20065月份,我局正侦办一宗非法拘禁案件,其中一个案犯的亲戚毛某某找到黄桂棠同志,对黄桂棠同志说:“如果能释放黄某某(此宗非法拘禁案中其中一名案犯),我就给你壹万元”,被黄桂棠同志当场拒绝。在个人廉洁自律的同时,教育分管单位全体同志工作要耐得住清贫,做到不向党委提要求,不向基层伸手,以廉洁为荣,以腐败为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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